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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医专校[2014]25号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4-06-19  点击:[]

各部门:

为了牢固树立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中心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是办学水平的根本尺度、是学校工作生命线的观念,全面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征集、梳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加强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校内管理改革

1.加快研究制定学校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有效的原则,研究出台体现学校发展架构,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校内综合改革及二级管理意见,强化系部办学自主权,制定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分配制度。力争8月底之前提出具体方案。

2.推进校内岗位聘任改革,确定教师标准工作量,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建立聘约管理和淘汰机制,通过岗位聘任,实现每个岗位责、权、利的对称统一,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3.强化职能部门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系部工作的有效指导,切实协调解决系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职能、教辅和后勤部门中开展服务教学一线大讨论,引导职能部门牢固树立服务教学意识,将管理与服务结合,在2014年5月底前明确并公开、公示对教学一线各项工作的服务标准。

4.修订完善学校考核制度。按照简便、科学、突出教学科研等重点工作的原则,5月底前完成学校现行考核办法修订。要突出对教学工作的教学质量、课程建设、科研工作等专项考核,构建对行政、教辅、后勤部门以服务对象评价为主的考核体系。

5.以学校考核原则为指导,教务处修订系部和教师教学考核制度,同时负责加强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和引导,解决操作层面上的具体问题,逐步规范完善。科研处修订系部和教师科研考核制度。教学督导室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定办法。人事处制定各级各类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考核的办法和标准。5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专业建设

1.各专业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进度安排。专业带头人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组织专业课、基础课相关教师、行业专家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共同参与,要在深入分析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工作内容、岗位所需能力、任职资格、职业发展等基础上,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适当调整专业与专业基础课学时比例,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质量。

2.学校重点专业要以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加大专业内涵建设力度,以重点专业建设带动本校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

3.药学系要针对药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选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赴相关医药院校考察学习,同时扩大专业招生规模,改善校内实训条件。护理系须对近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好对五年制、毕业考试未通过学生的培训辅导,确保通过率。医技系拿出眼科医院承担眼视光专业课程的办法,选派视光专业教师到相关高校进修学习,支持、鼓励专业教师参加行业培训、获取技能等级证书。

4.教务处要针对新办专业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相关系部的人员在认真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发展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与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5.根据学校发展需求,自2014年起不再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增加高中起点专科生计划指标,保持招生规模稳定。

三、关于课程建设

1.制定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修订完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在校、省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建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形成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师生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促进我校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

2.各系部是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主体,须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做好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组织专门课程教学团队攻关,着力建设校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确保课程质量,力争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3.修订学校关于考试题型的有关规定,主、客观性试题所占比例须恰当。各专业可根据学校总体要求,自主确定考核方式与题型,同时在毕业考试中可适当增设案例分析题,考核方案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关于实践教学工作

1.成立校内实训管理办公室,由实训中心负责,吸收有关系部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理顺教学系部和实训中心在实训室教学安排上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

2.积极开拓口腔专业实习基地;加强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增加护理实训教学经费投入,保证实训教学所需耗材与临床护理需求的对接;统筹安排学生见习时间,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管理。

五、关于校院合作办学

1.建立健全校院共同培养教师机制,加强与订单医院沟通,开展对承担教学任务医院人员的教学培训,共同完成订单班学生培养,确保订单学生培养质量。

2.以订单培养为契机,健全校院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同时解决订单班目前存在的问题,协调医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制,出台相应政策和制度,将医院教师教学情况纳入医院考核管理,实现学校教师和医院教师对等交流的业务和待遇标准的统一。

3.加快校院合作步伐,加大校院合作力度。按照沧州医专与附属市人民医院校院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协商医专院区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教学管理、临床科室等方面具体工作安排意见,各专项工作责任到人。

六、关于师资队伍建设

1.成立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围绕教师发展需要,在规划职业生涯、提高教学能力、素养提升培训、推进学术创新、保障身心健康等方面开展扎实工作,推动教师职业能力全面提升,为学校可持续、升本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2.制定学校博士提升计划实施办法,支持鼓励教师读取博士。出台研究生学历教师管理办法,发挥其在教学、科研工作上的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学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教师培养的有关制度,加强定期检查、监测和考核评价,不达标者取消相关待遇。

3.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引进人才计划,提出引进人才的具体标准、专业、数量和待遇措施,重点解决护理系、口腔系和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师资不足的问题。明确实验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件,统一全校实验人员职责和待遇。

4.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拓宽专业课教师医院临床实践范围,支持专业课教师到京、津、沪等大城市医院进修学习,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和临床实践技能提高。学校年度开展教师授课竞赛或教学观摩活动1~2次,系部每学期开展教师授课、实践技能等教学竞活动赛1~2次。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每学期举办学术讲座1~2次。提高教研质量,教研活动时间,一律不得占用,强化督导检查,将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与教研室评优挂钩。

5.出台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落实辅导员政治、业务待遇,实施辅导员素质和能力提升工程。严格辅导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和工作不负责任的辅导员,提出辞退意见。建立辅导员与教师、学生家长的沟通机制。

6.针对兼职教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对兼职教师基本教学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七、关于学风建设

1.完善学风建设的管理制度,出台加强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用制度来引导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习惯。当前要以狠抓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纪律为切入点,严肃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工作。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末考试开始,以考风建设为重点,严肃落实考试纪律,对成绩未达标学生,严格执行留级和不准毕业规定。

2.制定毕业生返校工作安排方案,给予学生充足时间准备毕业考试,以保证毕业考试通过率,同时妥善解决毕业生返校宿舍、教室等问题。

3.修订完善德育学分制,形成正确导向,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建立与专业相关的社团组织,指定专业教师参与指导,扩大专业社团的影响力。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学生业余活动计划,如开放实验室、组织专业活动兴趣小组等。出台学生社团活动具体指导意见。

4.强化课堂考勤管理,将平时考勤与期末成绩挂钩。要以提高学生高课堂出勤率为抓手,建立学生干部每天考勤、任课老师签字,辅导员每天抽查、系部领导每周抽查等制度,对迟到、缺(旷)课严重的学生或班级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

5.必须高度重视教风建设工作,自觉加大对建设优良教风工作的领导力度,进一步推动我校教风建设。制订完善与教风建设有关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促使教师养成良好的教学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良的教学行为。

6.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年度综合考核和职称晋升教学考核等评价项目。严格教师教学行为检查、考核,对教风不严、敷衍学生、考前透题等问题要严肃处理,努力创建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

附件:落实学校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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