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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2025-10-28  点击:[]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体察校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更好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切实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领导接待日的主要职责是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处理、协调解决师生员工提出的工作、学习或生活中的问题,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二、校领导接待日由全体校领导轮流值班,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为周四15:30-17:30,接待地点设在学生事务中心。

三、每学期接待日程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每次接待日由一位校级领导负责值班接待工作,可安排相关部门列席。值班接待的校领导要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接待日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若遇开会、出差或临时有要事不能接待,由党政办公室作出相应安排。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发布内容为准。

四、接待日值班领导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属于自己分管的要负责解决或作出解释,对其他校领导分管的工作要及时沟通。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尽快办理;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应限期办理,并予以答复;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对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应耐心说明情况,并负责向有关方面转达。

五、党政办公室要做好校领导接待日的协调、记录收集、督查落实意见的执行以及有关内容整理归档等工作。经校领导批示需交由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尽快以《校领导接待日督办单》的形式转交有关部门限时处理,并向来访者说明处理结果。

六、校级领导接待日工作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同时对承办部门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承办部门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或顶着不办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沧医专校字〔2021〕58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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