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为了深化我校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激励机制,构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根据教育部教职成[2015]6号《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价办法如下。
一、评价目标
1.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机制,确保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激励和督促教师积极做好教学工作,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2.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估,不断收集、分析、综合学校各方面关于教学质量的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
3.以全面深化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为契机,促进形成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信息库。
二、组织与管理
1.逐步完善“三•三•三”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全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同教务处、各系部统一组织实施,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实施校系两级教学督导体制。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负责对全校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考评、指导和反馈;各系(部)成立教学督导组,负责本单位的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价工作。
3.注重教学信息反馈。通过《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表》、师生座谈会、常规教学检查、校督导听课等环节及时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保障教学质量。
三、评价指标体系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根据教育部文件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要求以及《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再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而成。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主要有两个视角,即教师情况和学生情况:如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内容选择和教学过程设计;学生的学习状态与学习效果。评价表分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干部评价)》(见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员评价)》(见附件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及行业专家评价)》(见附件3)、《学生评教表》(见附件4)。
四、评价方法
1.校级教学督导评价。主要通过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的形式,课后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每学期随机听课至少一次,年内各次听课成绩的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校教学督导成绩。
2.系(部)教学督导组评价。主要由系(部)的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课后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每年至少听课一次,年内各次听课成绩的平均值为该教师的系(部)教学督导成绩。
3.学生评价。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网上评教系统进行,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督导、各系部协助完成。临近期末,各系(部)教学负责人、教学秘书分班组织学生对每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通过网络量化评价,要求学生全员参与,每位教师授课班级学生评教分数的平均值为该教师学生评价最终成绩。
4.其它评价。由于部分专业课程被抽取实施教考分离且副科及以上管理干部听课、行业专家评教评学及教研室内同行评价中的评价客体只是部分教师,故评价结果只做为掌握教情和学情、有的放矢地指导教学和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的有效途径,不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比构成指标。
五、奖惩办法
1.确定年度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是按年度分别由校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做出综合评价。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分别由校教学督导员评价(50%)、学生评教(50%)两部分组成,针对每年度全校所有授课教师(含实践指导教师和兼课教师),评选办法和奖励方式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质量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2.系部管理考核教师参考。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可以做为系部津贴发放依据或系部对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参考指标之一。
3.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认定。在上述各种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实施过程中,凡是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教学服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的行为和事件,均定义为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范畴。根据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类别与等级按照(校字[2016]135号)《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规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干部评价)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督导员评价)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及行业专家评价)
4.学生评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