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基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对学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投资、廉政等实施有效管控,明确建设领导小组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主管财务副校长
主管后勤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计财处(采购服务中心)处长、副处长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
纪检监察处处长
基建科科长
审计法制科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基建科科长(兼)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学校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工程造价、廉政等实施有效管控。
2、按照基建工程项目需要,有权决定临时抽调或者指派学校相关部门的人员承担、完成相关任务。
3、负责协调基建工程项目使用部门,对项目功能进行细化。
4、审批增加预算造价和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工程变更事项。
5、负责协调与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校外单位的事项。
6、组织协调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审核及工程保修等,督促落实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备案。
7、组织协调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变更、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8、对重大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和造成损失进行研究并向学校提出处理建议;对在学校基本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向学校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9、建立完整的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和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10、审定相关草案,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
三、领导小组工作原则
1、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接受学校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2、领导小组每次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的编发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的具体职责。
1、后勤与资产管理处:项目的开竣工审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
2、计财处:项目资金证明办理;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及合同签定;民工工资、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的审批及拨付。
3、审计法制科: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五、建设项目范围
本决定所指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包括:建设工程预算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项目。
六、其他事项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管理、合同签署、资金拨付等事项,仍按照部门职责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校长的职责权限进行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