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审依据
根据冀教财﹝2017﹞10号文件精神和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我校制定了《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各系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把优秀的学生推荐上来,我校成立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班、系、校三级评审组织机构。
二、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由三年制普通专科的二、三年级的同学参评。
三、评审程序
1.各系将评审办法及要求传达到全体学生。
2.各班辅导员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选,提交申请材料。辅导员及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的国家奖学金候选名单,在班级予以公示,无异议上报系。
3.各系汇总学生申请材料,成立以系书记、学生工作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等额确定人选,在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4.评审委员会对评审程序、推荐学生资格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评审,最后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将评审结果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审查无异议后,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确定推荐名单。
6.形成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7.汇总材料报省教育厅。
四、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各系人数比例分配如下:护理系3名,医学系2名,医学技术系2名,口腔系1名,药学系1名,健康管理与服务系1名,中医药系1名。
五、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班级、系、学校对于各级评审结果分别进行了1天、5天、5天的公示,均无异议。
六、评审结果
按照评审规定的要求,各系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把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将魏心如等11名同学报请上级审批为我校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0月10日